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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教育法学(00453)26

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也称強迫教育,19世纪60年代后在各国逐步推行,成为近现代各国普遍实施的ー项 教育制度和法律制度。法律意义上的义务教育,“是按照法律的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 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这里的“义务”一词是指用法律形式规定国家、社会、 学校、家庭、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遵守并履行的义务;这里的“教育”专指学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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