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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督导的性质和任务是什么?教育督导与执法检查的区别何在?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教育法学(00453)8

教育督导的性质和任务是什么?教育督导与执法检查的区别何在?

(1)教育督导的性质。教育督导是政府的行政监督行为,教育督导既是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教育工作宏观管理的手段,也是改进政府教育工作,监督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和指导学校依法办学的重要形式和机制。(2)教育督导的任务是对下级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保证国家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3)教育督导与执法检查在检查性质、主体、对象和内容上有所不同。由人大常委会或人大专门委员会进行的教育执法检查,是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的法律监督制度,而教育督导是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是政府加强教育工作的教育行政监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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