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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述学生的基本权利。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教育法学(00453)19

试述学生的基本权利。

(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2)按国家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等;(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收等提出诉或依法提起诉讼;(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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