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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化妆品广告发布的主体资质要求。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广告法规与管理(广东)(00635-gd)5

简述化妆品广告发布的主体资质要求。

广告客户申请发布化妆品广告,必须持有下列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美容类化妆品申请发布广告,必须持有省级以上化妆品检测站(中心)或者卫生防疫站出具的检验合格的证明。特殊用途化妆品申请发布广告,必须持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批准文号。特殊用途化妆品是指用于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的化妆品。化妆品广告如宣称产品是科技成果,必须持有省级以上轻工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科技成果鉴定书。广告客户申请发布进口化妆品广告,必须持有下列证明材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化妆品进口的有关批件;国家商检部门检验化妆品合格的证明;出口国(地区)批准生产该化妆品的证明文件(应附中文译本)。广告经营者承办或者代理化妆品广告,应当查验证明,审查广告内容。对不符合规定的,不得承办或者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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