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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农药广告应当被调回复审的情形。

高老师1年前 (2024-10-22)广告法规与管理(广东)(00635-gd)9

简述农药广告应当被调回复审的情形。

经审查批准的农药广告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原广告审查机关应当调回复审:在使用中对人畜、环境有严重危害;国家有新的规定;国家农药广告审查机关发现省级广告审查机关的审查不妥;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提出复审建议;广告审查机关认为应当复审的其他情况。复审期间,广告停止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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