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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应当收回农药产品广告批准文号的情形。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广告法规与管理(广东)(00635-gd)6

简述应当收回农药产品广告批准文号的情形。

经审查批准的农药广告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原广告审查机关收回《农药广告审查表》,其广告审查批准文号作废:该农药产品被撤销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或准产证)﹔发现该农药产品有严重质量问题;要求重新申请审查而未申请或者重新申请审查不合格;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已立案进行查处。广告审查批准文号作废后,农药广告审查机关应当将有关材料送同级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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