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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税收的特征。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经济法概论(法律类)(00244)12

简述税收的特征。

(1)国家主体性。征税的主体是国家,任何机构和团体都无权征税。(2)公共目的性。在税收的目的方面,税收作为提供公共物品的最主要的资金来源,着重以满足公共愿望、实现国家的公共职能为直接目的。(3)政权依托性。在权力依据方面,税收须以政权为依托,它所依据的是政治权力而不是财产权利或称所有者权利。(4)单方强制性。在主体意志方面,税收并不取决于纳税主体的主观意愿或征纳双方的意思表示,而只取决于征税主体的认识和意愿,因而具有单方强制性。(5)无偿征收性。在征税代价方面,税收是无偿征收的。即国家征税既不需要事先支付对价,也不需要事后向各个纳税人作直接、具体的偿还。(6)标准确定性。在征收标准方面,税收的征收标准是相对明确、稳定的,并体现在税法的课税要素的规定之中,从而使税收具有标准确定性或称固定性的特征。税收与税法的一一对应关系、税收法定原则的普遍采行、征纳双方的合法权利的均衡保障等,都与税收的这一特征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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