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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各级财政部门的预算管理职权。

高老师6个月前 (03-26)经济法概论(法律类)(00244)13

简述各级财政部门的预算管理职权。

各级财政部门是各级政府机关具体负责财政工作的职能部门,其预算管理职权实际上是政府相关职权的进一步具体化,主要有:(1)编制权。即有权具体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以及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2)执行权。即有权组织本级总预算的执行。(3)提案权。即有权提出本级预算预备费动用方案。(4)报告权。即有权代其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本级总预算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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