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对象。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对象,是在国家规制不正当竞争行为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即反不正当竞争关系,包括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制关系和反不正当竞争体制关系。反不正当竞争体制关系,是指各相关国家机关因反不正当竞争的权限而发生的社会关系,即反不正当竞争权力分配关系。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制关系,是指在规制不正当竞争行为过程中形成的社会关系,包括作为规制主体的市场规制部门和作为规制受体的竞争者(经营者)之间以及竞争者(经营者)相互间因规制不正当竞争行为而发生的社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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