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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乔治•赫伯特•米德的自我理论。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社会学概论(00034)15

简述乔治•赫伯特•米德的自我理论。

乔治•赫伯特•米德将自我分为两个部分:“主我”和“客我”。“主我”是每个人自发的、独一无二的“自然”特征。“客我”是个人所想象的一套组织化的他人的态度,反映了法律、道德和共同体对个人的规范和期待,是自我的“社会”部分。在米德看来,“主我”首先发展起来,而“客我”要经过较长时间的社会化过程才会出现,在这个过程中儿童必须逐渐领会社会对他们的期待,从而形成完整的真正的自我。因此,自我的发展包含着“主我”与“客我”之间的一系列连续交流,在这种交流过程中,“客我”作为对社会经验过程的反映而不断发生变化,“主我”则不断对变化着的“客我”做出反应。在米德看来,没有“客我”就不可能产生有秩序的社会互动;没有“主我”,社会互动也将变得呆板单调而缺乏创造性的潜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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