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文英提出的“论词四标准”是什么?
吴文英提出的“论词四标准”是:音律欲其协,不 协则成长短之诗;下字欲其雅,不雅则近缠令之 体;用字不可太露,露则直突无深长之味:发意不 可太高,高则狂怪而失柔婉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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