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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基本险和战争险责任起讫的差异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00149)8

简述基本险和战争险责任起讫的差异

①基本险的责任起讫采用国际保险业中惯用的“仓至仓条款”。即保险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港(地)仓库或储存所开始运输时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海上、陆上、内河和驳船运输在内,直到货物到达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港(地)收货人的仓库或储存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如未抵达上述仓库或储存处所,则以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满60天为止,如在上述60天内被保险货物需转运到非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则以该项货物开始转运时停止。 ②战争险的责任起讫为“水面风险”。即保险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装上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港的海轮或驳船时开始,到卸离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的海轮或驳船时为止。如不卸离,则以海轮到达目的港当日午夜起算满15天为限,如中途转船则不论卸载与否。以海轮到达该港或卸货地点的当日午夜起算满15天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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