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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述关税保护与取消数量限制原则。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00149)11

试述关税保护与取消数量限制原则。

鉴于关税保护的高透明度,关税与贸易总协定自创建以来就主张以关税作为保护国内市场的主要手段,同时提出一般取消数量限制的原则,要求在特殊情况下,如需要采取数量限制措施时,要在非歧视的基础上实施。在世界贸易组织中,继续坚持以关税作为货物贸易的主要保护手段,在一般取消数量限制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具体表现在:(1)采取“逐步回退”的办法逐步减少配额和许可证的使用。如长期背离关税保护的纺织品贸易将通过采取“逐步回退”的办法逐步减少配额和许可证的使用,逐步实现自由化。(2)把一般取消数量限制原则扩大到货物贸易之外的领域,如《服务贸易总协定》在市场准入部分规定,不应限制服务提供者的数量,不应采取数量限制的办法限制服务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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