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00149) > 正文内容

简述“自动”出口配额制的两种形式。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00149)12

简述“自动”出口配额制的两种形式。

“自动”出口配额制主要有以下两种形式:(1)非协定的“自动”出口配额。非协定的“自动”出口配额,即不受国际协定的约束,而是由出口国迫于进口国方面的压力,自行单方面规定出口配额,限制商品出口。这种配额有的是由政府有关机构规定,并予以公布,出口商必须向有关机构申请配额,领取出口授权书或出口许可证才能输出;有的是由本国大的出口厂商协会“自动”控制出口。(2)协定的“自动”出口配额。协定的“自动”出口配额,即进出口双方通过谈判签订“自限协定”或“有秩序销售协定”,在协定中规定有效期内某些商品的出口配额,出口国应按此配额实行出口许可证制或出口配额签证制,自行限制这些商品出口。进口国则根据海关统计进行检查。“自动”出口配额大多数属于这一种形式。

扫描二维码免费使用微信小程序搜题/刷题/查看解析。

版权声明:本文由翰林刷题小程序授权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doc.20230611.cn/post/344502.html

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