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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简称《反补贴协议》)中补贴的概念、构成要素和类型。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国际经济法概论(00246)15

试论《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简称《反补贴协议》)中补贴的概念、构成要素和类型。

补贴的概念:某一成员政府或某一成员境内的公共机构向接受者提供财政资助,或者提供任何形式的收入支持或价格支持,并由此给予接受者某些利益。补贴的存在应具有两个构成要素:一是政府或公共机构提供财政资助,二是该财政资助使接受者获得利益。补贴分为两种:禁止性补贴和可诉补贴。禁止性补贴包括出口补贴和进口补贴,本身是禁止的,任何成员都不得给予或维持。可诉补贴并不当然被禁止,但如果他们对另一成员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其他成员可以通过多边纪律或反补贴政策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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