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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国际经济组织表决制的类型。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国际经济法概论(00246)14

简述国际经济组织表决制的类型。

作为国际组织的一种类型,国际经济组织的表决制与其他国际组织有相同之处。但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国际组织,由于它调整的对象、所涉及的利益的性质和组织职能的特殊性以及国际经济关系的现实,其表决制有明显特色。主要有以下三种表决制:(一)一国一票制。在组织宗旨与成员有重大利害关系、讨论的事项多属政策问题,或所作出决议属于建设性的国际经济组织中,传统的国家平等原则仍占统治地位,即实行一国一票制。(二)集团表决制。集团表决制的基本特征是,将表决权平均分配给各个按一定利益关系结成的集团,决议的通过要求分别获得各集团成员的多数赞成票,即所谓“并行多数”。(三)加权表决制。在国际法上,根据特定国际组织成员责任、贡献、利害关系等标准赋予成员不同表决权的表决制度,称为甲醛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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