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国际经济法概论(00246) > 正文内容

简述合伙企业的利弊。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国际经济法概论(00246)14

简述合伙企业的利弊。

答:相对于其他企业组织形式,合伙企业具有以下优点,从而乐十为人们采用。①设立简便。②减轻税负。③管理灵活。(2)合伙企业这一组织形式也有其不足之处,与采取法人式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股东有限责任不同。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需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风险和责任大.因而合伙企业这一形式比较适合于经营规模较小,风险责任不大的企业或行业。

扫描二维码免费使用微信小程序搜题/刷题/查看解析。

版权声明:本文由翰林刷题小程序授权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doc.20230611.cn/post/328534.html

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