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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人员不得兼任哪些岗位?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6)会计制度设计(00162)8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哪些岗位?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企业应当配备合格的会计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对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定期进行岗位轮换。企业关键财会岗位,可以实行强制休假制度,并在最长不超过五年的时间内进行岗位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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