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残余估价法
建筑物残余估价法,是指建筑物与其基地合并计算收益,在用收益法以外的方法能求得土地的价格时,从建筑物及其基地所产生的收益中,扣除归属于基地的纯收益,即可得到归属于建筑物的纯收益,再用建筑物的还原利率还原,便可得到建筑物的收益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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