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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事业单位应收账款与其他应收款的区别。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5)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00070)6

简述事业单位应收账款与其他应收款的区别。

答:(1)“应收账款”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提供服务、销售产品等应收取的款项,以及单位因出租资产、出售物资等应收取的款项。本科目应当按照债务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单位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
(2)“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单位除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以外的其他各项应收及暂付款项,如职工预借的差旅费、已经偿还银行尚未报销的本单位公务卡欠款、拨付给内部有关部门的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支付的可以收回的订金或押金、应收的上级补助和附属单位上缴款项等。本科目应当按照其他应收款的类别以及债务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单位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P194,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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