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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征收范围、计税依据。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5)国家税收(广东)(00061-gd)12

房产税征收范围、计税依据。

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具体规定如下:1.城市是指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2.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3.建制镇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4.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建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开征房产税的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计税依据是房产的计税价值或房产的租金收入。P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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