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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的课税对象、计税依据。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5)国家税收(广东)(00061-gd)16

契税的课税对象、计税依据。

契税的征税对象是境内转移的土地、房屋权属。具体包括以下五项内容:1、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2、土地使用权的转让。3、房屋买卖。4、房屋赠与。5、房屋交换。6、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契税的计税依据为不动产的价格。由于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方式不同,定价方法不同,因而具体计税依据视不同情况而决定。P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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