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同度量因素及其在综合指数编制中的确定原则。
在编制总指数时,把不能直接相加的要素过渡到能够相加的媒介因素称为同度量因素。编制数量指标指数时,以基期的质量指标为同度量因素;编制质量指标指数时,以报告期的数量指标为同度量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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