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学前教育史(00402) > 正文内容

简述《巴特勒法案》关于学前教育的规定。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5)学前教育史(00402)14

简述《巴特勒法案》关于学前教育的规定。

(1)2-5岁的儿童设保育学校(这一年龄不属于义务教育之内)。
(2)为5-7岁儿童设幼儿学校。
(3)有的地方如果设立5-11岁的初等学校,则可在校内附设保育班,招收3-5岁的儿童。

扫描二维码免费使用微信小程序搜题/刷题/查看解析。

版权声明:本文由翰林刷题小程序授权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doc.20230611.cn/post/143930.html

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