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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公司于2010年10月15日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向A工厂发出甲商品70台,每台售价1200元,增值税率17%,已经开具专用发票,用支票支付代垫运杂费1000元,已办妥托收手续,货款尚未收到010月25睁,该公司如数收到货款及运杂费。要求:根据资料编制销售、收到货款时的会计分录。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5)企业会计学(00055)11

大华公司于2010年10月15日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向A工厂发出甲商品70台,每台售价1200元,增值税率17%,已经开具专用发票,用支票支付代垫运杂费1000元,已办妥托收手续,货款尚未收到010月25睁,该公司如数收到货款及运杂费。要求:根据资料编制销售、收到货款时的会计分录。

(1)10月15日借:应收账款——A工厂  99280  贷:主营业务收入84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4280  银行存款  1000
(2)10月25日借:银行存款  99280  贷:应收账款——A工厂  99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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