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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17%,退税率13%,8月份的业务:购进原材料,专用发票上价款4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68万元。当月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到岸价折合人民币100万元,关税20%。上期末留抵税款5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合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本月出口货物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计算当期的“免、抵、退”税额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8)税收学(27309)19

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17%,退税率13%,8月份的业务:购进原材料,专用发票上价款4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68万元。当月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到岸价折合人民币100万元,关税20%。上期末留抵税款5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合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本月出口货物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计算当期的“免、抵、退”税额

(1)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200-120)*(17%-13%)=80*4%=3.2(万元)(2)应纳税额=100*17%-(68-3.2)-5=17-64.8-5=-52.8(万元)(3)应退税额=(200-120)*13%=80*13%=10.4(4)比较,应纳税额的数值52.8万元大于应退税额10.4万元,故实际应退税额为10.4万元(5)留下期抵扣税额=52.8-10.4=42.4万元因应退全额10.4万元都是实际退税额,故由内销货物 应纳税额抵顶外销货物应退税额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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