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税务行政复议的原则。
第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第二,不适用调解原则。第三,一级复议原则,即申请人依法 询 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结果仍不服的,可向法院起诉,而不能逐级向税务机关申请复议。第四,复议期间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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