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司法与企业法(11002) > 正文内容

甲、乙、丙三人于2000年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800万元,经营半年后,丙将其股份让给丁,2002年发现甲作为出资的机器明显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价额,则应当由( )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8)公司法与企业法(11002)71

甲、乙、丙三人于2000年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800万元,经营半年后,丙将其股份让给丁,2002年发现甲作为出资的机器明显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价额,则应当由( )

A.甲补交差额,乙、丁承担连带责任;

B.甲补交差额,乙、丙承担连带责任;

C.甲交差额,乙、丁承担连带责任;

D.甲补交差额,其他股东无任何责任。

正确答案是B

扫描二维码免费使用微信小程序搜题/刷题/查看解析。

版权声明:本文由翰林刷题小程序授权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doc.20230611.cn/post/1233732.html

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