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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异议股东的保护程序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8)公司法与企业法(11002)15

简述异议股东的保护程序

自股东会会议通过合并决议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决议持有异议的,也有权要求公司收购其所持有的股份,公司 回购的此种股份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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