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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内容及其意义。

高老师6个月前 (03-25)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15

简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内容及其意义。

1912年3月,临时参议院颁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法典。《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主体”,而“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设国务总理,作为政府首脑;内阁辅佐临时大总统为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设法院,行使司法权;参议院为立法机关,行使立法权,参议院有弹劾大总统和国务员的权利;中华民国国民一律平等,享有人身、财产、集会、结社、出版、言论等自由,享有请愿、陈述、考试、选举与被选举等民主权利。《临时约法》以根本大法的形式废除了两千年来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确认了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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