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受案范围的确定方式。
(1)以判例来确立受案范围。(2)以立法来确立受案范围。(3)我国行政诉讼法受案范围确定方式:①概括性的规定。②肯定列举与否定列举相结合的方式。
扫描二维码免费使用微信小程序搜题/刷题/查看解析。
版权声明:本文由翰林刷题小程序授权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doc.20230611.cn/post/1200764.html
上一篇:试述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原理及其对社会主义建设的指导意义。
下一篇:电子支票包含购买方、销售方以及()三个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