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原是一家地方国有企业,在改制过程中,企业被整体拍卖。在收购合同中,约定“该企业收购者同时接收、安置原企业在岗的全部员工”、“职工的平均工资均不得低于拍卖前平均工资”,并与原企业职工签订了一份集体合同。整体接收后不久,该企业收购者以优化劳动组合、提高劳动效益为由,欲与原企业的职工重新签订个人劳动合同,遭到原企业许多职工的拒绝。根据《集体合同规定》,原企业职工拒绝的合法理由是( )。
A.担心自己下岗
B.担心自己的工资收入会降低
C.原来签订的集体合同终止的条件没有出现
D.原企业职工享有单方解除、变更、续定或重新签定集体合同的权利
正确答案是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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