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学前儿童家庭教育的目的的两个构成部分。
学前儿童家庭教育的目的由两部分构成:一是对家庭教育所要培养的幼儿的身心素质作出规定,即指幼儿在体力、智力、品德、审美诸方面发展的方向及其程度,以形成某种预想的个性结构;二是对家庭教育所要培养的幼儿的社会价值作出规定,使幼儿符合一定社会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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