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班杜拉对侵犯的界定及其优点。
(1)是从行为的意图、动机和行为的后果两者结合出发来界定侵犯概念的,故避免了本质不同的伤害行为的混淆;(2)指出了将一种行为视为侵犯的社会标定的作用,说明侵犯不仅是侵犯者的作用结果,也是侵犯者、被侵犯者与社会相互互动的结果;
扫描二维码免费使用微信小程序搜题/刷题/查看解析。
版权声明:本文由翰林刷题小程序授权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doc.20230611.cn/post/1185689.html
上一篇:简述消费者市场与组织市场相比的主要特点。
下一篇:四川省某县一企业设在农村地区,其排放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0分贝,但其前后左右都是荒地,因而没有其他单位和居民受到该厂环境噪声的干扰,只有其本厂的职工受到不同程度的噪声危害。当地环境保护局以该企业超标排放噪声为由,责令其限期治理,并征收其环境噪声超标排污费每月1600元。该企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环保局的行政决定。其理由是,《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16条规定:“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应当采取措施进行治理,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按照该法第2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