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司法制度(00927) > 正文内容

简述上诉程序的抗诉与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的区别。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8)中国司法制度(00927)20

简述上诉程序的抗诉与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的区别。

(1)抗诉的范围不同。上诉程序抗诉的范围仅限于同级人民法院 的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而审判监督程序抗诉的范围是 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2)抗诉的主体不同’上诉程序中 提起抗诉的主体是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而审判监督程序中,除最高 人民检察院有权对各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外,只有上级人民检察院 对下级人民法院才能提出抗诉,地方人民检察院对本级人民法院不 能提出抗诉,如果发现已生效的同级人民法院判决确有错误的,可以 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3)抗诉的时限不同.上诉程序 中,对判决的抗诉时限为10日,对裁定的抗诉时限为5 日,而审判 监督程序则没有时间限制;(4)审理的程序不同:上诉程序的抗 诉,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外,都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 决、裁定是终审判决、裁定,不能再按上诉程序提出抗诉 而审判监 督程序的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进行重 新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按上诉程序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 案件,应当按照第二审程序进行重新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不能按 上诉程序提出抗诉。P145

扫描二维码免费使用微信小程序搜题/刷题/查看解析。

版权声明:本文由翰林刷题小程序授权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doc.20230611.cn/post/1165192.html

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