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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如何通过外交途径协调警务合作。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8)涉外警务概论(00373)15

简述如何通过外交途径协调警务合作。

(1)在缔结警务合作条约或协议时,不管以何种名义与外国缔结警务条约,公安机关都可以通过外交途径进行先期谈判、起草准备。(1分)对于边疆地区公安机关在公安部授权下与外国对等地区签订的警务合作协议,鉴于其只具有契约性质,各有关公安机关也可以通过外交途径特别是当地政府外事部门进行联系,解决地方公安机关与对方警察内务机关的合法事宜。(3分)
(2)对于涉及国家重大利益、需要外交机关的参与和指导才能完成的国际警务各作项目,公安机关应利用外交途径处理相关事宜。(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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