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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在收集物证时如何实现客观、全面。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8)刑事证据学(00370)14

简述在收集物证时如何实现客观、全面。

(1)在收集物证时,应注意客观、全面地收集能够证明有罪或无罪的各种证据,防止片面取证。
(2)只注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有罪的物证,而对能够证明其无罪的事实和材料,不认为是证据的认识必须避免和纠正。
(3)对于足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无罪或罪轻的材料,即使发现也不予提取,或者在提取后随意扔掉或处置的做法,必须坚决制止并杜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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