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奏记使用范围的历史演变。
(1)西汉至三国,奏记适用范围广泛,既可由大臣上于三公,又可由属员上于长官;(2)六朝时奏记适用范围向上收缩;(3)唐代,“奏会文已销声瞪迹,而将秘书人员记室称为奏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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