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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保险合同中止的构成要件。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7)保险法(00258)17

简述保险合同中止的构成要件。

(1)保险合同的效力中止仅适用于人身保险合同,而不适用于财产保险合同。(2分)
(2)保险合同的投保人没有选择一次性清偿保险费债务的交付方式履行合同债务,而是采取分期支付方式履行交付保险费义务。(1分)
(3)投保人在保险合同成立时已经交付了第一期保险费。(1分)
(4)义务人超过宽限期仍没有交付后续当期保险费。(1分)
(5)保险合同没有约定其它处理办法。(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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