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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危险显著增加通知义务的积极构成要件。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7)保险法(00258)15

简述危险显著增加通知义务的积极构成要件。

积极构成要件,即为必须具备危险显著增加的客观事实。具体要件有:(1)程度要件。危险增加须至一定程度,对保险人的危险负担构成实质性影响,义务人才负通知义务。(2)时间要件。危险增加发生于合同订立之后,危险增加事实本身在时间上应具持续性。(3)主观要件。在危险评价上,其尚须具备未被评价性,即在双方缔约时,未把该危险严重增加的情况计算在保险合同约定承担的危险里,并核定相应的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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