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保险要约终止的事由。
保险要约中止的事由有: (1)保险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做出保险承诺; (2)没有约定时间的,经过了合理期间,受要约人没有保险承诺的,视为中止; (3)受保险要约人明确拒绝保险要约,并且拒绝保险要约的通知到达保险要约人; (4)受要约人对保险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的变更; (5)保险要约人死亡; (6)保险要约被撤回或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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