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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保险公司整顿的发生原因。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7)保险法(00258)17

简述保险公司整顿的发生原因。

整顿保险公司的原因,是其在指定的期限内不能改正责令其改正的违法行为,包括: (1)未能在限期内依法提取或结转各项准备金;(2)未能在限期内依法办理再保险;(3)未能在限期内改正违法运用资金的行为; (4)未能在限期内调整负责人及有关管理人员。被整顿保险公司经整顿已纠正其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恢复正常经营状况的,由整顿组提出报告,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结束整顿,并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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