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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求偿权的行使要件。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7)保险法(00258)15

代位求偿权的行使要件。

(1)被保险人因某种原因事实发生而对第三人有损害赔偿请求权。(2)被保险人发生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原因事实属于保险事故的范围。(3)保险人已对被保险人履行了保险给付义务。(4)保险人代位权,系以保险人自己名义对第三人行使。(5)能够代位行使的权利,以该权利的性质上不具有人身专属性为限。(6)代位权应向被保险人负损害赔偿责任的人行使。(7)保险人行使代位权利,其数额以不超过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给付金额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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