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票据法(00257) > 正文内容

简述一般记名背书的含义及其常见的形式。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7)票据法(00257)14

简述一般记名背书的含义及其常见的形式。

一般的记名背书,指以票据法规定的通常方式记载转让票据权利的记名背书。交易中,大部分转让背书均属此类。包括:(1)期前背书,即到期日届至前的背书。(2)期后背书,即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背书。(3)不获承兑或不获付款后的背书,即票据经承兑提示或付款提示遭到拒绝后的背书。(4)回头背书,也称还原背书、回还背书、逆背书,即持票人将票据转让给前手的背书。

扫描二维码免费使用微信小程序搜题/刷题/查看解析。

版权声明:本文由翰林刷题小程序授权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doc.20230611.cn/post/1098297.html

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