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出票的效力。
(1)对出票人的效力。我国《票据法》第26条规定,出票人签发汇票后即承担保证该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可见,出票人的义务包括担保承兑和担保付款两个方面。(2)对收款人的效力。汇票出票行为一经完成,对收款人的效力是产生票据权利。(3)对付款人的效力。汇票出票行为完成后付款人可选择承兑,也可拒绝承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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