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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民法上非票据关系的种类。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7)票据法(00257)11

简述民法上非票据关系的种类。

民法上的非票据关系主要有:票据原因关系、票据预约关系、票据资金关系。(1)票据原因关系。票据原因关系是指票据当事人之所以实施票据行为和接受票据的基本关系。(2)票据预约关系。票据预约关系是指当事人之间以授受某一票据为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3)票据资金关系。票据资金关系,是指汇票或支票的付款人与出票人之间委托付款中的资金供给与补偿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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