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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增值税的起征点幅度。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7)税法(00233)16

简述增值税的起征点幅度。

增值税的起征点幅度为:(1)销售货物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600~2000元。(2)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200~800元。(3)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50~80元。国家税务总局直属分局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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