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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我国目前试行的广告代理制的基本内容。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7)广告法规与管理(00635)16

简述我国目前试行的广告代理制的基本内容。

(1)广告客户必须委托有广告代理权的广告公司代理广告业务,不得直接通过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发布广告,但分类广告不在此列,即广告客户发布简短的礼仪、征婚、挂失、书讯、节目预告以及开业广告等,可直接委托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办理。(2)兼营广告业务的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发布的广告,必须委托有相应经营资格的广告公司代理,媒介本身不再允许直接承揽广告业务(分类广告除外)。(3)代理广告业务的公司要为广告客户提供市场调查服务及广告活动全面策划方案,提供落实媒介计划。广告公司为媒介承揽广告业务。应有与媒介发布水平相适应的广告设计,制作能力、并能提供广告客户广告费支付能力的经济担保。(4)实行广告代理制后,广告客户和广告媒介可以自主地选择服务质量好的广告公司为其代理广告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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