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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幼儿园工作规程》第五条规定的幼儿园保育和教育的主要目标。

高老师2年前 (2024-03-27)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12344)22

简述《幼儿园工作规程》第五条规定的幼儿园保育和教育的主要目标。

①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协调发展,增强体质;(1分)② 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1分)③ 发展幼儿智力,培养正确运用感官和运用语言交往的基本能力,增进对环境的认识,培养有益的兴趣和求知欲望,培养初步的动手能力;(1分)④ 萌发幼儿爱家乡、爱祖国、爱集体、爱劳动、爱科学的情感,培养诚实、自信、好问、友爱、勇敢、爱护公物、克服困难、讲礼貌、守纪律等良好的品德行为和习惯,以及活泼、开朗的性格;(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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